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2018年4月月報導

目錄


◆ 2018年4月份 重點工作報導

 ● 04.12 我們喝的水不乾淨! 高雄、新竹飲用水水源水質最差高雄、新竹飲用水水源大腸桿菌今年
                   23月分別超標14倍、6倍中南部不下雨,水庫見底、水質差、行政院核定「全國國土計
                 畫」應 將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為「國土保育區」記者會
 ● 04.24 向陳師孟監委舉發中油涉嫌不法收購中華開發及中央投資公司不當黨產 記者會
 ● 04.26 保護飲用水「水源」水質向監察委員陳情「我要喝好水」記者會
 ● 04.27 抗議國有財產署圖利東鼎公司涉嫌以10億違法讓售國有海岸地給東鼎公司(90年劉泰
                  英董事長)要求國有財產署拿出讓售證明 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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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份 重點工作報導





4月12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新聞稿

我們喝的水不乾淨! 高雄、新竹飲用水水源水質最差高雄、新竹飲用水水源大腸桿菌今年2、3月分別超標14倍、6倍中南部不下雨,水庫見底、水質差、行政院核定「全國國土計畫」應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為「國土保育區」記者會



出席代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學術召集人、粘麗玉主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吳麗慧理事、草山生態文史聯盟 文海珍理事長、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台北團

長期關心水源區水源保護的環保團體代表,今天於內政部舉辦「全國國土計畫」擬定相關研討會外召開記者會,公佈水庫集水區開發與近半年來中南部雨量少,水庫、河川水量減少與水質惡化情形,要求政府應加強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保護,記者會後環團代表再到行政院遞交陳情書,要求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列入全國國土計畫的國土保育區,行政院不可更改內政部審議結果。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學術召集人表示,針對部分政府官員或民代不了解攔河堰水源區保護的重要,今天環團公布環保署之飲用水水源水質檢驗結果,根據環保署今年1~3月部分水庫及攔河堰水源水質檢測值如表一、表二、表三,以大腸桿菌、導電度、懸浮固體、氨氮、重金屬鉛、砷、卡爾森指數等值進行評分,結果於5個攔河堰中,高雄、新竹之水源水質最差,水庫方面,阿公店水庫、石門水庫及曾文水庫等水質不佳;又於大腸桿菌值,今年23月,高雄、新竹的檢測值分別超標14倍、6.5倍,顯示枯水期時,河川逕流量小,水質惡化嚴重,故政府應加強自來水保護區的保育,應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列入全國國土計畫的國土保育區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吳麗慧理事表示,環團這六年來緊盯水保法修法、全國區域計畫及全國國土計畫訂定,也不時在提醒政府,目前中南部的飲用水水質不佳,由導電度、氨氮、懸浮固體、重金屬等檢測值,得出高雄市、新竹市的水源水質幾乎都是最差,而頭前溪、高屏溪都是水源區開發特別嚴重,故請政府應立即檢討,絕不可再鬆綁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利用,應維持於國土保育區。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 文海珍理事長表示,新店溪的青潭堰於5個攔河堰中水質最佳(表一),高屏溪最差,請政府重視水源保護區的管理,應加強水源區的保育,不可鬆綁法規開發。由過度開發的頭前溪流域及高屏溪流域,政府目前應加強廢水處理,專管設置排到水源區外,也要杜絕汙染性工廠於自來水保護區內設置,並公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關心團體:監督全國國土計畫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大台中地區水資源關懷行動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耘林藝術人人生態關懷協會、雲林烏塗社區、彰化環保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雲林山線社大、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土豆仁辦公室、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師會、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屏東水資源保育聯盟、桃園護樹行動聯盟、台灣龜崙嶺環保愛鄉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邀請中)





媒體報導

聯合晚報:高屏溪大腸桿菌超標14倍 環團籲:水源區不可改農業區
中央社:環團籲自來水保護區 劃為國土保育區
自由:水質檢驗結果曝光 高雄原水最髒 大腸桿菌超標14倍
自由:高市環局:環團不正確引用
自由-新竹:新竹飲用水原水大腸桿菌超標6.5倍? 水公司否認
聯合:高屏溪大腸桿菌超標14倍 環團籲水源區不可改農業區
中時:好髒!高雄飲用水源被爆「大腸桿菌值超標14倍」
新頭殼:環團:新竹、高雄飲用水的原水 大腸桿菌嚴重超標 
大紀元:環團批「高雄水最差」 市府:處理後都合格
蘋果:恐怖!高雄水質好髒 大腸桿菌超標14倍
蘋果:水庫水質若惡化 水利署:上游污染源所致
蘋果:環團控頭前溪大腸桿菌超標6.5倍 水公司:檢驗合格
美麗日報:環團:水源區應劃為國土保育區,保障飲用水水質
經濟日報:環團籲:水源區不可改農業區
芋傳媒:環團籲自來水保護區應劃為國土保育區
https://taronews.tw/2018/04/12/25019/

時報-台北電:好髒!環團爆:高雄飲用水源大腸桿菌值超標14倍https://tw.mobi.yahoo.com/finance/%E7%A4%BE%E6%9C%83-%E5%A5%BD%E9%AB%92-%E7%92%B0%E5%9C%98%E7%88%86-%E9%AB%98%E9%9B%84%E9%A3%B2%E7%94%A8%E6%B0%B4%E6%BA%90%E5%A4%A7%E8%85%B8%E6%A1%BF%E8%8F%8C%E5%80%BC%E8%B6%85%E6%A8%9914%E5%80%8D-040850124.html

聯合新聞網環團籲自來水保護區 劃為國土保育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082420





4月24日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南部反空污大聯盟     新聞稿

向陳師孟監委舉發中油涉嫌不法收購中華開發及中央投資公司不當黨產 記者會

主辦單位: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南部反空污大聯盟
出席:陳椒華 召集人/南部反空污大聯盟、潘忠政老師/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召集人、吳麗慧常務理事、粘麗玉主任/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蔡雅瀅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陳憲政律師(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義務律師)

訴求重點:
一、請調查105年中油公司購買東鼎公司(22.48633億)內容,是否違反不當黨產取得及交易。
二、請調查90年東鼎公司申購國有地(海域)資料,確認民間公司購買海岸土地涉嫌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42 條規定:「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應登記為國有。…工業專用港內專用碼頭或工業專用碼頭用地, 得由各該興辦工業人向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申請租用」。
三、請停止觀塘工業港及工業區之環評及開發,先確認合法性。
四、請調查105年中油公司購買中美和高雄廠土地及地上物(37億)內容,包含項目,並確認是否有不當黨產取得及交易。
五、請調查105年中油公司購買中美和的土地及地上物,涉及相關空污量交易之合法性。

針對中油公司捨棄其他天然氣接收方案,一意要於”觀塘藻礁區”進行工業專用港開發,今天環團以東鼎公司涉嫌違法取得不當土地,而中油收購之東鼎公司觀塘土地有違法嫌疑,特來監察院向陳師孟監委陳情,請陳監委調查與糾正不法。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老師表示:90年間,國有財產局涉嫌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42 條規定:「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應登記為國有。…工業專用港內專用碼頭或工業專用碼頭用地, 得由各該興辦工業人向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申請租用」。潘忠政老師又表示,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42 條得知: 觀塘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得由各該興辦工業人(東鼎公司)向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國有財產局)申請租用,但是,國有財產局竟然以讓售方式,讓東鼎公司便宜取得土地,根據92年媒體亦有報導此不法(註一),因此,請陳師孟監委調查此土地讓售不法情形,亦請調查中油併購東鼎公司之土地及相關不法黨產交易之不法,並請環保署停止環評作業。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陳椒華召集人表示:環團今天向陳師孟監委陳情中油公司分別於105年底以22.8206億元收購國民黨黨營事業東鼎公司,預定開發桃園觀塘工業港及工業區;另外,中油公司也於105年又以37.01億元收購國民黨營之”中央投資公司”之中美和高雄廠土地及地上物,預定於空氣嚴重污染區”高雄林園”及”小港”進行新四輕等相關石化廠擴廠。

陳椒華又表示,由於中油開發觀塘,可能將破壞7500年珍貴藻礁及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開發林園中美和為”新四輕”,將對高雄空污有加重危害並使居民健康受害,故請監委調查相關涉嫌違反不當黨產交易情形並停止開發。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吳麗慧理事表示:由於中油收購之東鼎公司及中美和公司,其分別附屬於中華開發公司及中央投資公司,皆屬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環團已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揭發,故今日特向監察委員陳情,請求調查相關公務人員是否涉及可能之不當黨產轉移或變動。並請求於調查期間,應停止中油所有相關開發,包括停止觀塘工業港及工業區等環評及海岸管理審查作業,以及停止中美和土地上相關之開發作業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5條規定:「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並於本條例公布日時尚存在之現有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之財產,…,雖於本條例公布日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所有之財產,亦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本件觀塘工業區土地及開發權益取得之時點,在34年8月15日之後,並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之前(105年8月10日),按前揭規定,有該條例第5條之適用,應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另按同條例第9條第1項本文規定:「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之」、同條第5項:「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第一項規定之處分行為,不生效力」。是105年8月10日該條例公布後,觀塘工業區土地及相關開發權利等不當取得之財產,應禁止處分。惟中油公司仍於105年11月18日至106年4月15日間,以22.8206億元現金,收購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含觀塘工業區土地及相關開發權利),其中,包含中華開發金控於105年11月18日,代子公司開發工銀處分之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04,066仟股。處分時點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之日後,相關處分行為,依前揭規定不生效力。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東鼎液化石油瓦斯興業公司之股東原包含中央投資公司及中華開發,前者已列入黨產會網站公告之國民黨投資事業清冊,後者亦常被認為是國民黨黨營的代表性企業,加上有「國民黨大掌櫃」之稱的劉泰英,曾任東鼎公司董事長,實質控制該公司人事、財務及業務,是該公司依黨產條例第4條,應屬國民黨「附隨組織」。

土地法第14條限制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私有。惟東鼎公司仍違法取得觀塘工業區二百多公頃海埔地,顯不符民主法治原則;而東鼎公司自民國85年成立以來,諸多媒體報導其取得觀塘工業區開發權益過程,有特權介入之舞弊爭議;況政黨本質亦不應經營事業。是觀塘工業區土地及開發權益,應屬黨產條例第4條所稱「不當取得財產」。希望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詳加調查。

「註1」
20030822 開發觀塘東鼎爆官商勾結 (中時)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Justice/htm/92082203.htm
東鼎觀塘工業區係以填海造地而成,由於其土地均屬國有地,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應向國有財產局申請租用,且海岸線不得私有,但國有財產局竟規避規定,以「讓售」名義將桃園外海二百卅公頃海埔新生地售予東鼎。
相關資料連結:
1.中油併東鼎 公平會過關(中時)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118002612-260410
2.中華開發佔東鼎公司47.3%最大股權(壹新聞)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5410198
3.國有財產局以工業區開發前地價,每坪二、三百元價格,低價讓售予東鼎,疑涉不法圖利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Justice/htm/92082203.htm
4.中油105年購買東鼎公司https://goo.gl/kef5iG
5.新舊政權交替前 中油溢價急買東鼎液化(壹新聞)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5313557
6.中油為了天然氣接收站併東鼎,綠委質疑圖利前經濟部長(風傳媒)http://www.storm.mg/article/192241
7.新舊政權交替前 中油溢價急買東鼎液化(壹週刊)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5313557
8.中油為了天然氣接收站併東鼎,綠委質疑圖利前經濟部長(風傳媒)http://www.storm.mg/article/192241
9.中油105年購買東鼎公司https://goo.gl/kef5iG
10.國民黨賣中美和股票為連宋籌募經費 P.16 https://goo.gl/wwZc7a
11. [專題報導]另類觀點談中油承接中美和之股權(台灣石油工會) https://goo.gl/h95hqF






4月26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記者會 新聞稿

保護飲用水「水源」水質向監察委員陳情「我要喝好水」記者會





主訴求:
一、要求政府應劃設公告 「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地下水)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
二、應劃設公告湖山水庫「清水溪上游」及「士林壩上游」「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三、「全國國土計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列入「國土保育區」
四、屏東福鑫案有環評造假不實,要求撤銷

參加團體/代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學術召集人 粘麗玉主任、泰山社區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林收會長、彰化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吳麗慧理事、大台中地區水資源關懷行動聯盟 張豐年醫師、雲林環保聯盟 吳日輝、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 林瑞珠召集人、屏東水資源保育聯盟 傅立清、環境法律人協會徐孟平專員

「我要喝好水」,要求 保護飲用水「水源」水質! 今天數個環團代表來到監察院向田秋堇監委陳情,抗議中南部普遍飲用水”水源”水質不佳,雖經過加化學藥劑處理合乎標準,但是藥劑本身也是有害健康物質,尤其根據環保署高雄、新竹等近飲用水取水口附近水質,發現有大腸桿菌分別超標14倍、6倍,重金屬鉛亦偏高情形,故到監察院陳情及召開記者會,要求調查政府官員是否失職怠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表示,民眾要喝好水,但是,目前許多縣市民眾不敢喝自來水,因為自來水水源水質不佳,有藥水味。因此,政府應多重視與保護飲用水”水源”水質。今天有許多縣市喝地下水,包括彰化、雲林、屏東等多個取水站,都是抽地下水,但是,卻發現取水站附近存在汙染性工廠,又根據環保署網站,這些飲用水取水站都沒有劃設與公告為「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中央與地方政府明顯違法瀆職。另外,也呼籲 全國國土計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列入「國土保育區」,而如馬頭山區域,位於阿公店越域引水到上方,有豐沛地下水,也應劃設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今天有數十位清晨4點半就從屏東高樹鄉泰山村民北上監察院陳情,”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林收會長表示,居民北上監察院陳情,抗議縣府縱容業者於好山好水的泰山鄉「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之丁種用地設置違法工廠。去年屏東縣政府環評會,業者福鑫公司刻意隱瞞製程有金屬高週波熱處理及金屬染色處理,而這些製程並不允許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設置,該工廠離飲用水取水站只有400公尺,已涉嫌欺騙及違反丁種用地法規。居民向縣府陳情不被理會,要求屏東縣政府劃設公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也不被採納,屏東縣政府明顯圖利瀆職。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我住彰化,彰化、雲林的飲用水都是地下水,但是,我們很擔心飲用水已受到汙染,如彰化縣和美村有二個飲用水取水站,但是,僅數百公尺距離就有汙染性工廠設置(圖一),彰化縣政府不聞不問不拆除,也不劃設「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彰化縣政府明顯瀆職。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湖山水庫105年完成,總經費204.75億元,但是水源區清水溪上游的桶頭堰水源水質,卻比新北市的鳶山堰差許多,僅比高屏堰好一點,要求經濟部應盡快公告清水溪上游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表示,福鑫要在屏東泰山村這個地下水水質非常優良的地方蓋一間農具加工廠,政府為了避免汙染地下水,甚至在民國70年間就禁止在此養豬,但我們在這個案例中看到現在的屏東縣政府卻違背了初衷,不僅有違法失職的情形,甚至官官相護:(1)屏東縣政府並未公告開發基地一定距離內飲用水取水口,在環說書上有隱匿的情況;(2)在泰山村劃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後,屏東縣政府並未將此地地目變更為一般農用地,繼續維持丁種建築用地,違反設置保護區之義務;(3)福鑫隱瞞了舊廠的金屬高週波熱屬裡及金屬表面染色處理製程,屏東縣政府毫無作為,甚至積極包庇;(4)福鑫埋設涵管、破壞內湖溪堤防,屏東縣政府未積極依水利法令福鑫修復賠償、處罰福鑫,反而將為法涵管合法化。我們呼籲屏東縣政府應維護泰山村難得的好水質,不要再包庇福鑫汙染我們優質的地下水,我們希望監察院可以針對前述狀況,對屏東縣政府提出糾正!
大台中地區水資源關懷行動聯盟張豐年醫師表示,水利署應儘速將大安溪士林壩上游劃設為「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以維護大台中地區二百多萬人之用水安全。由於大台中地區之用水有近半來自鯉魚潭水庫,固然該庫之周邊已劃為保護區,但其絕大部分之水是越域引自大安溪士林壩上游,在該溪水質鹽害已屬中度,且該庫又出現優養化之下,有必要儘早將士林壩上游劃設為保護區。

關心團體:監督全國國土計畫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大台中地區水資源關懷行動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耘林藝術人人生態關懷協會、雲林烏塗社區、彰化環保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雲林山線社大、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土豆仁辦公室、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師會、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屏東水資源保育聯盟、桃園護樹行動聯盟、台灣龜崙嶺環保愛鄉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邀請中)

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新聞稿          20180426
         
                 屏東縣政府瀆職、循私不公、包庇及圖利福鑫公司
屏東縣政府應依法秉公處理福鑫違法案,應公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二大訴求為:
一.屏東縣政府撤銷福鑫農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鑫)環評,並要求立即停工。
   (一).福鑫於屏東縣高樹鄉水質水量保護區的泰山段66、66-1~8號丁種建築用地興建工廠,而屏東縣政府以83天召開2次小組初審會議,2次環評會議即快速核准福鑫於水質水量保護區興建污染工廠案的環評。

   (二).福鑫於環評書中造假、刻意隱瞞違反”丁建法”的兩個製程(金屬高週波熱處理、金屬表面染色處理),環保人士於107.1.23日會同環保局技士黃世平至福鑫長治舊廠目睹了違法製程,但福鑫在被揭發違法事實後立即補函文給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保證日後不做該製程,屏東縣府竟同意福鑫的作法,如此作為並不符合環評程序,亦等於是公開包庇護航。

二、要求屏東縣政府公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一).福鑫基地距離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高樹營運所於泰山村設置的深水井僅400公尺。
  (二).依據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營運所“96高樹所降低動力費穩定水質與供水改善方案探討手冊探討內容第4頁,泰山深水井供應泰山、南華、廣福、安坡、馬兒、口社等六村村民飲用,已為不爭之事實,而飲用水水質標準比自來水水質標準更嚴格,地下水管制標準也較嚴,縣府不公告實有瀆職之嫌。






媒體報導

聯合影音網「我要喝好水」 環團呼籲保護飲用水「水源」https://video.udn.com/news/867858


台灣醒報地下水臨近汙染廠籲:列國土保育


新頭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不當開發 監院糾正經部

Pchome新聞:地下水臨近汙染廠 籲:列國土保育

聯合:中南部自來水有藥味 環團赴監院籲保護飲用水水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08683






4月27日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新聞稿

抗議”國有財產署”圖利”東鼎公司”涉嫌以10億違法”讓售”國有”海岸地給東鼎公司(90年劉泰英董事長)要求”國有財產署”拿出”讓售”證明 記者會

加下午環保署記者會主訴求
一、要求先釐清”經濟部工業局是否先完成”觀塘工業港計畫”審查
二、要求經濟部提出”觀塘工業港計畫”開發許可
三、要求”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完再辦理環差
四、要求農委會完成藻礁調查及所有生態調查後,再召開專家會議
五、抗議環保署排除公民參與專家會議
     
主辦單位: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關心團體:桃園在地聯盟、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
中油公司於105年陳金德董事長任內購買國民黨黨產東鼎公司資產,取得觀塘工業區(含工業港)的開發權,今天下午環保署進行閉門生態調查專家會議,關心環團代表早上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召開記者會與拜會,請國有財產署提供東鼎公司承購觀塘海岸的相關證明,下午專家會議召開時將於環保署外面舉辦保護藻礁公民開講,也抗議環保署開民主倒車拒絕人民參與專家會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表示,觀塘工業區屬填海造地才存在土地,不過90年間國有財產局讓售海岸地給東鼎公司有違法嫌疑,因此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代表特到國有財產署拜會,請國有財產署提供土地同意讓售資料。如果屬於”讓售”則不合法,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42條」,國有財產署有責任釐清爭議。否則目前環保署進行的觀塘工業港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環差,都是基於不合法的土地取得上進行,應停止。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志工吳惠梅表示,據媒體報導,90年間東鼎公司申購沿海地區國有土地共230公頃,包括90年5月以3.24億元承購73.7公頃的土地價金,以6億多元承購第二批156.3公頃土地,共230公頃。由於目前這些海岸地存在珍貴年藻礁及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不應該開發,故國有財產局出具合法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更需要被檢驗,依土地法14條,海岸土地不應被讓售。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林瑞珠召集人表示,中油公司合併東鼎公司,東鼎為消失公司,國營事業的併購應更審慎,包括東鼎為中華開發投資,屬國民黨營,而東鼎買海岸土地做港口的合法性都應先釐清。另外,今天環保署採不民主的專家閉門會議,不接受公民參與,絕對是退步及藐視公民參與討論的不正確作為,應受嚴厲譴責。

媒體報導

公民護藻礁、環團抗議觀塘工業區被低價賣 要國有財產署說明

聯合觀塘案爭議多!專家建議移台北港

中央廣播:圖 環團指控呂秀蓮 任內將上千公頃海岸被出賣

中央社第三天然氣接收站 專家建議移台北港

聯合大談藻礁專家會議惹議 李應元、詹順貴現身「致意」

環境資訊中心大潭藻礁專家會議落幕 沒等調查做完 環團丟鞋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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